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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2017年环境违法企业“黑名单”的函


时间:2019-06-11来源:浏览次数:703

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

  粤环〔2018〕3号

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2017年环境违法企业“黑名单”的函

  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、省工商局、人民银行广州分行、广东银监局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(环发〔2013〕150号)、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“黑名单”向社会公布的通知》(粤环函〔2015〕92号)要求,我厅将广州永和肉食加工有限公司等321家(见附件)环境违法企业列入2017年环境违法企业“黑名单”,并在我厅公众网公布。特此通报。

  附件:2017年环境违法企业“黑名单”

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

  2018年1月16日

  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
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月16日印发

  2017年环境违法企业“黑名单”信用修复情况


  1.  注:最后更新日期:2018年4月17日
  2.   2017 年环境违法企业“黑名单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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